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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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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对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义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行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已尽忠实、勤勉义务,没有过错的除外。


2.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可以提交公司章程,载明职责分工和职责履行情况的材料,相关会议纪要或者会议记录以及其他证据来证明自身没有过错。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包括实际承担或者履行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参与、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有证据证明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在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的同时,应当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法人的,其负责人应当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隐瞒应当披露信息、不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应当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5.信息披露违法责任人员的责任大小,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责任人员与案件中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的关系,综合分析认定:


(1)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2)知情程度和态度


(3)职务、具体职责及履行职责情况


(4)专业背景


(5)其他影响责任认定的情况。


6.认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考虑情形


7.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考虑情形


8.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的情形


9.认定为应当从重处罚的情


9.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真题精选


1、下列关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造成股东、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可立案追述


B.犯罪主体仅包括直接责任人员不包括公司


C.本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公司与直接责任人员都判处刑罚


D.犯罪对象只包括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是:A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关系,应当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A.紧密


B.直接因果


C.隶属


D.间接因果


正确答案是:B


解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包括实际承担或者履行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参与、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在信息披露行为中,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的有()。


Ⅰ.受他人胁迫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Ⅱ.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 


Ⅲ.配合证券监管机构调查且有立功表现 


Ⅳ.任职时间短、不了解情况


A.Ⅰ、Ⅱ


B.Ⅱ、Ⅳ


C.Ⅲ、Ⅳ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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