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5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bensibian阅读 25约 2 分钟
为确保宁波市统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2015年XX月XX日止。
二、申报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 从事统计工作满8年,其中高级统计师职务满3年。
4. 具备较强的统计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统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 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三、评审流程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和业绩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3. 资格审查:市统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评审的人员名单。
4. 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审。
5. 公示: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发证: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颁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人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 评审过程中,申报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评审相关信息。
宁波市2015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统计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统计专业人才,为宁波市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请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宜以宁波市统计局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统计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XXX-XXXXXXX。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