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模拟试题1228
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环节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高尔夫球及球具的生产环节
B.金银首饰的生产环节
C.高档手表的零售环节
D.卷烟的批发环节
E.啤酒屋自产啤酒的销售环节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的生产环节不征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C,税法规定,高档手表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E,啤酒屋自产啤酒的销售环节,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E.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使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发生变化。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不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税法调整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在这个关系里,国家处于主导地位。
3、关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B.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能够分别核算的,包装物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C.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税后,出口金银首饰不退消费税
D.单位用于馈赠的金银首饰,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谷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在()项目中扣除。【单选题】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房地产开发费用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5、下列消费品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调味料酒
B.宝石坯
C.油彩
D.雪茄烟
E.未经涂饰地板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调味料酒、油彩不征收消费税。
6、按照现行征管制度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进行交易,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单选题】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合作信赖原则
C.税收公平主义
D.实质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按照现行征管制度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进行交易,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7、某食品加工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6000万元,开发成本共计4000万元;该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执行;与转让商品房有关的税费为300万元(含印花税)。计算该企业转让商品房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单选题】
A.10300
B.11300
C.12300
D.133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6000+4000)×10%=1000(万元)转让该商品房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6000+4000+1000+300=11300(万元)。
8、下列行为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单选题】
A.啤酒屋销售自制啤酒
B.商店销售外购啤酒
C.超市销售化妆品
D.商店零售卷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按税法规定,啤酒屋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消费税;选项BCD均不征收消费税。
9、下列不属于适用零税率的国际运输劳务的是( )。【单选题】
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C.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D.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国际运输服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10、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客观案例题】
A.24140
B.23840
C.22840
D.17178.7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业务(1):30000×9%+163.64×9%=2714.73(元)业务(2):(2600+7800+2000×9%)×{[250000+40000×(1+10%)]÷[250000+40000×(1+10%)+73500]}=8464(元)业务(4):100000×6%=6000(元)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2714.73+8464+6000=17178.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