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27
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产生的孽息全部归买受人所有。()【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票据追索权行使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持票人收到拒绝证明后,应当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B.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C.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的,丧失对全部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4、甲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了下列情形,其中,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多选题】
A.公司董事人数不足3人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0%
C.监事会提议召开
D.持股15%的股东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1)董事人数不足3人(选项A应选)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B不选);(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D应选);(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C应选);(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下列各项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多选题】
A.拍卖公告
B.招标公告
C.招股说明书
D.寄送的价目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