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1215
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2022年3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10%,3月5日,李某将45万元转账给张某,声明预扣了5万元利息。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下列关于该借款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1日
B.因预先扣除借款利息5万元,借款合同无效
C.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5日
D.因为未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后成立。(2)选项B: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歌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3)选项D: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赵某和钱某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合同。根据法律行为的分类,抵押合同属于( )。【单选题】
A.非要式法律行为
B.从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D.实践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按照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依存关系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主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借款合同)与从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担保合同)。
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判断题】
A.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人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设立抵押权的有( )。【多选题】
A.船舶
B.正在建造的房屋
C.海域使用权
D.集体土地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特定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各项表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B.新股种类及数额
C.承销的证券公司
D.新股发行价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新股种类及数额;(2)新股发行价格;(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6、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限制民事事行为能力人。( )【判断题】
A.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变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因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消灭的,自征收决定生效发时发生效力
B.因合法建造房屋设立物权的,自登记时发生效力
C.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转让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D.动产物权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8、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判断题】
A.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9、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有( )。【多选题】
A.国家行为
B.行政征收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行政指导行为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0、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协议对决议规则没有特别约定。下列事项中,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单选题】
A.甲企业合伙人为甲企业提供担保
B.改变甲企业的名称
C.转让甲企业的知识产权
D.改变甲企业的经营范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选项B);(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选项D);(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选项C);(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