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221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 (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不符合题意。
2、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2)选项B: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3)选项CD: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下列关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募集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C.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D.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CD均符合题意:本题考核公开募集股份。
4、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5、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可以由法院主动干预,进行审查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而在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相关限制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1)可撤销民事行为,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对于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2)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未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其效力才视同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