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新规定详解
作者:aoqiuting阅读 31约 1 分钟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具体政策如下:
1.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2.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4.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
5.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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