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注册会计师奖励政策详解:最高奖励达20000元
作者:chaniuduan阅读 78约 2 分钟
近日,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激励和奖励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最高奖励可达20000元。
根据管理办法,凡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专业阶段考试一次性通过6科、5科、4科的,均可获得相应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奖励5000-20000元;
- 专业阶段考试一次性通过6科、5科、4科的,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
- 专业阶段考试单科成绩全省前3名的、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全省前3名的每科次奖励1000元;
- 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奖励5000-10000元;
- 入选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工程项目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奖励2000-10000元。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奖励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资金来源
(一)省注协从会费专项支出;
(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个人自愿捐助的资金。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一)学术研究;
(二)自我进修;
(三)人才引进;
(四)专业竞赛;
(五)经省注协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近3年未受到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四)对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一执业人员)就同一事项在以前年度已获得补助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同一项目符合多个奖励措施的,按最高奖励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申领补助资金的须先提出申请,即提供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注协审核后发放。
五、监督管理
省注协负责对补助资金进行专门核算,并负责日常收支管理。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省注协理事会的监督与检查。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关注陕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及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