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严厉打击违规培训、代报名、虚假承诺等行为
2019年9月16日,消防的应急管理部门和救助局注册了2019年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发行与当地消防和救援部门人员考试机构主动特殊通知,要求加强监管,为认真准备考试工作,并通报了近期违反纪律的,典型案例的资格考试登记的决定。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注册证书通知承诺制度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地方人事考试机构在实施改革措施时,加强对事件和事后的监督,并着重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全国综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国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内部审核。政府部门和跨部门行政协助用于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学历和专业信息。二是对网上无法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可要求考生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验证。三要建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全程监督。对已取得资格和拟取得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审查,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应当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举报者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四是发现和确认虚假承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处理,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出于牟利的目的,利用“官方指定培训”、内部最高机密信息、“承销试题”、“报名用钱”、甚至伪造官方文件等虚假欺骗信息,招收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学生参加培训,报名参加考试,扰乱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秩序。各地消防机构要与当地人民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组织考试作弊(2019年第13号解释)等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的解释,借鉴消防救援局(所附)组织的违法培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报名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件,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段,大力宣传非法登记、虚假承诺、考试作弊、加强警示教育等法律责任,使公众充分了解通知承诺制度、要求和程序的内容、要求和程序,以及虚假承诺的不利后果,善意登记和诚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