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免科条件
作者:hejie阅读 44约 2 分钟
(1)“全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民国人民的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申请的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1.获取专科学历的专业消防工程大学,工作了6年,从事了至少四年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或取得相关专业消防工程(见附件3,下同)是大学毕业七年的工作,从事消防安全为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学士学位或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完成3年,或者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具有学士学位,工作满5年,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已完成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包括火灾,包括工程设计,他工作了3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二年的;或取得相关专业的消防工程,包括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他工作了4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三年。
4.已取得消防工程硕士学位或学位,并已工作2年,其中他从事消防安全技术超过1年,或在与消防工程有关的消防工程方面拥有硕士学位或学位3年,其中2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一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者学位,并从事两年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6.获得其他适当的工作人员资格或专业学位,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是在一年中的相应增加。
(2)免一科的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全科”要求,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予参加“消防安全技术实践”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技术职务;
2.获得由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专业调查和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