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又称教师入编考试,是由地区教育局或人事局统一组织的教师上岗考试。即具有从事教育行业的能力后(即获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师范生正常毕业后就直接拥有,非师范生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进行的竞争上岗考试。考试内容按地区的要求存在不同。 教师招聘考试主要是以当地教育局组织的公考的聘用机制,教育局通过发布招聘简章(一般是地区教育网或人事人才网)包括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签约等一般程序。
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这个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文史、法律、数学、政治、实事等综合知识或则行测能力测试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
2.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
3.年龄不超过35岁。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3年6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