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新规详解及备考建议
作者:cenchunri阅读 11
根据最新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1.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可按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电子发票和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也可抵扣。
3. 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电子发票和桥、闸通行费发票也可抵扣。
二、资产重组
纳税人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符合一定条件,涉及的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
三、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情形,如销售软件产品同时提供相关服务,应按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包括生产销售大型机械设备、销售服务、销售不动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等情形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备考建议:
1.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每个科目都有充足的时间复习。
2. 采用多种学习方法,如听课、做题、模拟考试等,提高学习效率。
3. 关注考试动态,提前了解考试时间和地点,做好考试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