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初级经济师考试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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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我们这个法治社会的国家而言,这句话更是显得尤为重要。不论你从事什么行业,处于什么职位,只要你是个中国人,那就必须要遵纪守法。违背法律的结果,只能是不好的。
那么,作为一个考生,以遵纪守法,诚信应考的正确态度去考试,这是势在必行的。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